申報攜生牛柳華僑留案底
廿 八 歲 澳 洲 華 僑 譚 智 傑 因 攜 帶 生 牛 柳 入 境 主 動 申 報 卻 被 扣 留 逾 十 句 鐘 及 被 判 罰 一 千 港 元 , 對 港 法 例 毫 不 認 識 的 他 , 昨 日 才 赫 然 知 悉 自 己 已 留 案 底 , 感 到 受 極 不 公 平 對 待 , 擔 心 事 件 或 影 響 他 的 前 途 : 「 主 動 申 報 都 要 留 案 底 , 咁 點 解 鼓 勵 人 申 報 ? 咁 法 例 唔 係 維 護 緊 人 權 益 ! 」
譚 智 傑 指 上 周 一 上 法 庭 時 法 庭 根 本 無 告 知 他 會 留 案 底 , 昨 日 曾 致 電 荃 灣 裁 判 法 院 , 有 職 員 告 訴 他 在 法 官 宣 判 時 無 另 行 指 示 就 已 被 留 案 底 。 他 亦 即 時 電 郵 予 食 環 署 投 訴 , 以 及 要 求 確 定 是 否 留 有 刑 事 案 底 , 最 快 明 日 才 有 回 覆 。
「 我 覺 得 我 好 大 機 會 畀 人 留 案 底 ! 我 上 庭 時 候 根 本 唔 知 會 咁 , 所 以 先 會 Plea Guilty ( 認 罪 ) 。 」 自 感 受 極 不 公 平 對 待 的 他 指 被 扣 押 、 罰 款 , 還 要 被 留 案 底 是 「 Over the top ( 太 過 分 了 ) 」 , 現 最 擔 心 事 件 會 影 響 其 前 途 。 「 將 來 大 公 司 要 請 我 就 睇 有 冇 案 底 , 咁 咪 會 Restrict ( 限 制 ) 我 發 展 囉 ! 」
櫃 位 前 已 放 置 大 桶
法 律 界 人 士 黃 國 桐 指 譚 的 個 案 既 已 在 法 庭 有 判 決 , 留 案 底 已 成 事 實 , 不 過 譚 認 罪 時 沒 律 師 辯 護 , 未 獲 得 法 律 意 見 , 他 可 就 整 件 案 件 進 行 上 訴 , 而 被 法 庭 判 罰 七 千 五 百 元 以 下 者 , 三 年 後 「 自 動 洗 底 」 , 不 會 再 被 當 作 罪 犯 , 但 罰 款 紀 錄 則 仍 然 保 留 。
網 上 討 論 區 有 不 少 市 民 談 論 譚 智 傑 今 次 遭 遇 , 大 都 認 為 海 關 及 食 環 署 處 理 不 妥 善 , 澳 洲 在 清 關 櫃 位 前 , 亦 放 置 了 大 桶 , 如 果 外 國 人 在 不 知 情 下 攜 帶 違 禁 品 , 或 者 超 過 許 可 入 口 量 的 物 品 , 也 可 以 即 場 丟 棄 , 簡 單 的 處 理 已 避 免 了 今 次 「 澳 洲 牛 柳 」 風 波 。
根 據 《 公 眾 生 及 市 政 條 例 》 下 《 進 口 野 味 、 肉 類 及 家 禽 規 例 》 , 任 何 人 士 不 得 在 沒 官 方 證 明 書 及 入 口 許 可 證 情 況 下 , 攜 帶 新 鮮 、 冷 凍 及 冷 藏 的 肉 類 或 禽 肉 入 境 , 違 例 者 一 經 定 罪 , 最 高 可 判 罰 款 五 萬 元 及 監 禁 六 個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