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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署數醫局七宗罪  提37項改善建議被批評矯枉過正

私隱署數醫局七宗罪  提37項改善建議被批評矯枉過正


私隱專員炮轟醫管局七宗罪及建議改善措施

【太陽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就九宗醫管局遺失病人資料的視察報告,炮轟醫管局監管不力、私隱意識薄弱等七宗罪,並提出三十七項建議。醫管局承諾一年內作改善。但病人組織炮轟私隱署建議「事後孔明、講風涼話」,就連醫管局專責臨床資料的醫生亦質疑私隱署建議以病人號碼取代身份證號碼可行性,恐會增加調亂病人的醫療事故風險。

私隱署首次運用視察權,於五月中先後四次派員視察沒有遺失病人資料的律敦治醫院及鄧肇堅醫院,檢討現行機制。私隱專員在視察報告中炮轟醫管局七宗罪,包括總部欠統籌等。

不過,被問及醫管局連番遺失病人資料是否有人失職及誰要負責,私隱專員吳斌則謂「我既職責唔係法官」,法律亦沒有賦予公署權力強制要求醫管局遺失病人資料時要向公署自動投案。

改用病人號碼更易調亂

另外,私隱署提出的三十七項建議大同小異,部分可行性更備受質疑,尤以病人號碼代替身份證號碼以資識別的反響最大。醫管局臨床資料政策小組主席莊立村直言,「因為咁而搞錯調亂病人,搞死咗個病人重大鑊;如果建議唔可行,就會好心做壞事。」

醫管局檢討連串事件的病人資料安全及私隱專責小組將於八月中完成報告,並於九月提交醫管局大會討論。莊立村透露,報告將提出如何改善機構文化、加強培訓及利用科技改善私隱保障的建議。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狠批私隱署建議矯枉過正,「佢講緊風涼話,係事後孔明,醫護人員工作量咁大,唔用病人身份證號碼咁用咩去記認?咪又加重前線工作負擔。」

調查揭醫護共用密碼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視察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時,一併隨機抽取一百名醫護人員接受問卷調查,結果發現三成四醫護人員不知除了正常職責外,查閱病人資料需要事先獲得核准;一成查閱完病人資料後無登出電腦,百分之三更曾與其他人共用密碼。私隱署直指,共用系統密碼屬瀆職行為,應予以禁止,而依賴電腦系統自動登出的做法亦應受阻止。

私隱署五月二十三日進行問卷調查,訪問一百零七名醫護人員,八成七在醫管局任職五年或以上,四成九要透過電子形式處理病人資料,但竟有三成四醫護人員不知除正常職責外,查閱病人資料需要事先獲得核准。

部分下載無加密

此外,兩成六醫護人員在過去一年曾因工作需要下載病人資料,當中竟有一成七表示有關資料無加密,更有一成九表示根本從未獲授權下載有關資料。更可怕的是,四成一醫護人員下載病人資料時,無刪除可識別病人身份的資料。

調查亦指出,過去一年有三成八受訪醫護人員曾使用USB下載病人資料,使用軟磁碟或CD的各有一成九,使用手提電腦則有一成三。三成六受訪者表示,用以下載的手提電子裝置,根本沒有加密功能。

此外,百分之九受訪者曾將病人資料帶離醫院,當中一成一曾帶回家中,兩成二帶到老人院,但有五成七受訪者承認,將資料帶離醫院前並無獲得特定人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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