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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險局總監涉公帑北上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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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有 公 營 機 構 管 理 層 爆 出 醜 聞 ! 政 府 全 資 擁 有 的 香 港 出 口 信 用 保 險 局 ( 信 保 局 ) , 其 總 監 張 錦 基 被 指 涉 嫌 以 公 幹 出 差 為 名 , 實 則 往 內 地 消 遣 , 一 年 更 多 達 四 十 多 次 。 本 報 亦 曾 直 擊 追 訪 張 錦 基 往 珠 海 , 發 現 他 竟 以 信 保 局 名 義 租 用 酒 店 房 間 , 期 間 更 多 次 與 一 名 女 子 出 入 。 張 錦 基 獲 悉 有 人 於 本 月 十 日 向 政 府 及 傳 媒 作 出 投 訴 後 , 主 動 於 翌 日 提 出 辭 職 , 但 政 府 未 有 即 時 接 納 , 認 為 事 態 嚴 重 , 將 事 件 轉 交 執 法 機 構 處 理 。

本 報 早 前 已 接 獲 一 封 題 為 「 信 保 局 總 監 張 錦 基 超 淫 亂 」 的 匿 名 投 訴 電 郵 , 指 張 錦 基 每 星 期 都 以 公 幹 出 差 為 名 , 利 用 公 帑 到 內 地 消 遣 , 一 年 多 達 四 十 多 次 , 更 試 過 短 短 一 星 期 內 先 後 兩 次 到 珠 海 , 甚 至 在 珠 海 逗 留 近 一 星 期 。

電 郵 更 披 露 , 與 張 隨 行 的 還 有 多 名 經 理 級 的 高 層 員 工 , 一 干 人 等 多 數 會 入 住 珠 海 或 虎 門 的 酒 店 , 酒 店 員 工 視 他 們 為 熟 客 , 直 呼 張 為 「 張 總 」 , 每 次 均 有 專 人 代 為 安 排 晚 間 節 目 。

信 保 局 名 義 租 房
本 報 接 連 再 接 到 投 訴 , 指 有 人 利 用 公 帑 到 內 地 尋 歡 作 樂 早 已 是 局 內 的 公 開 秘 密 , 並 曾 向 員 工 公 開 承 認 , 到 內 地 應 酬 時 需 到 卡 拉 OK , 有 女 伴 陪 唱 是 不 可 避 免 。 惟 各 員 工 為 保 住 飯 碗 , 擔 心 官 官 相  , 故 大 都 敢 怒 不 敢 言 , 被 迫 吞 聲 忍 氣 。

本 報 記 者 嘗 試 多 次 追 訪 張 錦 基 , 於 今 年 初 成 功 追 訪 到 張 獨 自 一 人 三 日 兩 夜 的 珠 海 之 旅 。 當 日 星 期 五 , 張 中 午 乘 坐 信 保 局 的 專 車 離 開 信 保 局 , 直 達 位 於 尖 沙 咀 的 中 港 碼 頭 乘 船 到 珠 海 。

隨 後 張 到 達 珠 海 一 間 酒 店 , 酒 店 大 堂 出 現 了 一 名 長 髮 披 肩 、 皮 膚 白 皙 、 廿 多 歲 操 普 通 話 的 年 輕 女 子 , 兩 人 於 三 日 兩 夜  , 大 多 數 時 間 均 形 影 不 離 。 他 們 在 酒 店 , 一 先 一 後 乘 電 梯 到 達 十 二 樓 的 一 個 房 間 內 。 據 酒 店 職 員 透 露 , 該 房 間 以 信 保 局 名 義 租 用 , 而 信 保 局 職 員 當 日 回 覆 本 報 查 詢 時 亦 指 張 到 珠 海 公 幹 。

至 傍 晚 七 時 , 兩 人 前 後 腳 步 出 酒 店 , 並 到 毗 鄰 的 酒 家 與 兩 名 男 友 人 吃 晚 飯 , 期 間 張 不 時 輕 撫 女 方 的 髮 絲 , 又 搭  她 的 肩 膊 傾 談 , 狀 甚 親 暱 。 膳 後 張 與 女 友 人 先 行 離 開 到 酒 店 附 近 一 帶 散 步 , 隨 後 二 人 回 到 下 榻 酒 店 房 間 。

翌 日 早 上 八 時 多 , 張 與 女 友 人 又 一 同 步 出 酒 店 , 再 到 毗 鄰 酒 店 與 一 名 男 友 人 飲 早 茶 , 並 到 附 近 的 一 幢 商 業 大 廈 , 其 後 的 數 小 時 , 張 多 次 穿 梭 下 榻 酒 店 與 該 商 業 大 廈 之 間 。 當 日 晚 上 , 張 又 再 與 女 友 人 共 膳 , 同  還 有 另 一 友 人 。

張 退 房 後 , 記 者 發 現 他 的 房 間 只 得 一 張 雙 人 大 床 , 酒 店 的 一 名 女 服 務 員 更 向 記 者 透 露 , 「 張 總 」 是 熟 客 , 每 次 租 住 酒 店 房 間 均 要 求 要 尾 房 , 因 為 尾 房 較 靜 , 但 樓 層 不 拘 。

三 日 兩 夜 後 的 星 期 日 , 張 乘 船 返 港 , 回 家 後 與 妻 子 一 同 外 出 到 尖 沙 咀 享 用 土 耳 其 菜 作 午 膳 , 期 間 二 人 有 說 有 笑 , 張 表 現 得 若 無 其 事 。

政 府 已 轉 介 警 廉
直 至 本 月 十 日 , 連 政 府 、 立 法 會 議 員 及 審 計 署 等 亦 接 獲 有 關 張 錦 基 的 投 訴 , 或 因 知 悉 已 東 窗 事 發 , 張 於 翌 日 便 提 出 請 辭 。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發 言 人 稱 , 已 收 到 張 錦 基 的 辭 呈 , 但 仍 在 處 理 中 。 張 則 於 本 月 十 四 日 開 始 休 假 , 職 務 由 信 保 局 總 經 理 錢 秀 瑛 署 理 。 發 言 人 續 說 , 當 局 亦 收 到 有 關 張 錦 基 的 匿 名 投 訴 信 , 由 於 指 控 非 常 嚴 重 , 政 府 十 分 重 視 , 並 將 事 件 轉 交 執 法 機 構 跟 進 。

消 息 稱 ,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已 將 案 件 轉 介 予 廉 署 及 警 方 調 查 , 但 因 涉 及 公 職 人 員 挪 用 公 款 , 故 最 終 會 交 由 廉 署 接 手 的 機 會 較 高 , 並 會 由 專 責 調 查 公 共 機 構 的 執 行 處 C 組 人 員 負 責 。 廉 署 發 言 人 稱 , 不 評 論 個 別 案 件 , 一 般 而 言 , 於 接 獲 貪 污 舉 報 後 , 如 有 足 夠 資 料 , 會 展 開 調 查 。
人生最圓滿境界  乃所作所為 皆本於至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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