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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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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著我的朋友們,來到陽明山賞花。景色優美,花兒爭艷,人山人海,好不美麗。

但是美景之下,我卻曾經在這裡有個很不好的回憶,甚至別人在讚歎花之美的時候,我卻想起了當年發生的事情。

我的身份是個警察,一天,我接到通知,到了陽明山上的一棟別墅,剛一進去,是一對夫妻來幫我開門,他們說他們之前帶著孩子出外遊玩,回來後發現家裡很多地方都好像被翻過,似乎遭到了小偷。我於是就進去看看,看有沒有什麼嫌犯遺留下來的物品,順便問他們,是否有東西遭到偷走。

在我搜查的時候,一個五歲小男孩一個三歲小女孩,一直在背後跟著我,兩個小朋友都是很可愛,不過他們沒有說話,也沒有妨礙到我的工作,就沒有去理會他們兩個人。

『我們看過了,全部的財物並沒有被偷走。』男主人這樣跟我說。

『那我們最近會加強巡邏的。』我這樣跟他說,畢竟沒有將東西偷走就很不錯了,筆錄寫完,我收拾好東西,準備離開。

『叔叔,我的芭比娃娃頭斷掉了。』走到大門,小女孩突然跑過來。『小惠,芭比娃娃頭斷掉了我再買一個給你,沒關係,不要去吵警察叔叔了。』女主人過來將女孩帶走。

『沒關係,還有發生這種情形請隨時通知我們警方人員。』我騎上我的摩托車,就走了。

『發生兇殺案了,趕快出動!』早上八點,同仁接到電話,就趕快呼喚所內同仁,前往命案現場。

只是這個地方非常熟悉,就是之前遭到小偷的那個別墅。

剛到別墅大門並沒有關,遠遠地就聽到女主人的哭聲。我跟同仁進到了大廳,看見男女主人跟小男孩抱在一起哭,卻不見那個小女孩。男主人見到我們來,就帶我們來到後面的庭院。

『你們自己過去吧…』男主人指了個方向,我們就往他所指的地方過去。『!』『什麼?!』我瞬間有點反胃。

我看見到一顆頭,就面向著我們來的方向,那是那個小女孩的頭,而他的表情是非常燦爛的笑容,怎樣也與這整體的景象不搭嘎。

頭之後拖著長長的血痕,我們發現了身體,是小女孩跪坐在地上,玩著他的洋娃娃的模樣,那樣的姿勢,背後卻有著刺眼的陽光照著,小女孩活潑的氣氛,就像停留在那時間一樣。

『封鎖!』所長大聲叫道,我們就趕快把現場封鎖起來。

全家人就這樣安排在屋內做筆錄,男主人指出,他有每天澆花的習慣,今天早上時他一如往常,趁孩子還沒起床的時候先去澆花,就在他走到後面庭院時,就發現小女孩已經遭受到不測。

『他是那麼的天真活潑……』女主人在做筆錄時,邊哭邊做,而男主人的表情,也是非常難過,只有小男孩,他的表情麻木,看來是被嚇呆了。

所長知道這棟別墅之前有遭到小偷過,所以他向總部請求支援人力,並將其回報為重大刑案。

總部認為此次兇殺案兇手一定還躲在附近,所以調派大量人手先對陽明山進行搜查,再從夫妻兩人的交往關係來找尋兇手。

只是夫妻兩人同樣是在高級商圈販售名牌的衣服,平常除了客人,上游商之外似乎也沒有與其他人接觸,至於金錢糾紛也沒有。

所以總部方面強烈懷疑是出現了變態的殺人狂,他一時興起便先誘騙小女孩出來玩後,便殺了他。

為什麼我會知道那麼多,因為我同期的好朋友,現在已經在刑事局工作了。從他的口中,我才得以知道那麼多資訊。

所以警方要求這家庭搬到山下去住,以免又有意外發生,他們也同意了,只知後來他們用一些錢,在天母高級社區買了棟房子。

不過事情並不是這樣就結束了。

過了一個禮拜,陽明山上的案子還沒偵破,同樣是這個家庭,又發生了另外一件事。

『喂!你過來,幫我們把這東西拿給鑒識部的人。』我受到命令到了天母這來支援,案發現場是同樣那個家庭在天母的家。

這次我都沒有接觸到案發主要現場,只負責幫忙在現場搜證。我所知道的,這次死了三個人,是男女主人,還有他們的醫生鄰居,生存的只有小男孩。

之後那天工作完,這件事情經過新聞媒體的報導,已經成為了全國關注的焦點以及轟動的話題。

不過我卻很想瞭解到底又發生了什麼事,所以就在兩天後找我同期的刑事部同學問問看。『你真的以為就是三個人被殺那麼簡單嗎?』我刑事部的同學說。

『不然呢?』『先給你看個東西。』他拿出了一疊照片,全部都是當時案發現場的照片。

『你看到的還不是最之前的,這是我們到了之後才拍的。根據當時先到的同仁說,那時他們剛上去,就看到他們家隔壁鄰居的門沒有關,地上的血跡就從隔壁一直延伸到他們家裡面,破門進去以後,沿著血跡走到臥房,先發現那個隔壁的醫生倒臥在床下,而床上是他們夫妻,圍抱著他們的孩子。』

『我覺得很奇怪。』我雖然不能明確指出哪裡有疑問,但就是很奇怪。

『不只有你,我們部裡的同仁都覺得奇怪。』他深深吸了一口氣『你先看這照片。』他翻出幾張照片。

第一張是醫生的照片,他的死狀淒慘,先是雙眼被挖出,他的頭頂被打開,粗略地取出頭腦,脖子與膝蓋都有很深的創傷。

第二張是男主人的照片,他的眼睛突出,眼眶附近都是血。第三張是女主人的照片,他則是像醫生一樣,頭頂被開,我只看到血跟腦漿而已。

『這罪犯手法真殘酷!』我激憤地說!『你看到的只是表面,你知道其實是怎樣嗎?』『當然不知道。』

『你看到的醫生實際情形是這樣沒錯,頭頂被利刃鑿下,開了個洞,腦整個被挖空,雙眼被挖出,但是我們在命案現場發現,一時間找不到他的腦跟雙眼,你知道他們在哪裡?』

我搖搖頭。『他的眼睛,在男主人的眼眶裡;他的腦,被灌入女主人的頭腦裡。』 『什麼!』

『這還不是最奇怪的,我們怎樣搜查都沒有發現到他們夫妻的眼睛跟腦。』『對了你剛剛說破門而入,那表示兇手可能從窗戶脫逃?』

『你也錯了,那裡是十樓,那邊並沒有任何可以供行走或下去的地方而且案發現場的窗戶並沒有被開動的跡象,最重要的是,那門是從裡面反鎖的。我再給你看一個東西好了。』

他拿出一卷錄影帶,找了台電視就開始撥放。『這是當時的大樓樓層監視器錄影帶。』『那麼先進。』他開始撥放,快轉到一個地方。

『看清楚!』小男孩從自己的家門口大哭跑出來,去敲隔壁醫生家的門,醫生出來應門這時錄影帶開始模糊,完全看不出影像,但是卻有無比吵雜的聲音,過了約一分鐘,就看到醫生的兩隻腳,正好在小男孩家門外,被拖進去,但是卻看不到兇手的身影。

『這代表什麼?』我問。『看來兇手應該在第一線同仁到那邊時還潛藏在屋內才對,但是之後的大樓監視器卻沒有拍到可疑身形的人再從那個房間出來。所以…』

『所以你懷疑他還在裡面?』

『是的,但是結果並不是如此,我們之前有派人守住案發門口與整棟大樓,所有的人都要清查才能出去,一方面害怕媒體進去破壞現場,一方面也是怕兇手真的還在裡面,之後我們又派人赫槍實彈進去搜查,發現根本沒有兇手在裡面。』

『那到底是怎麼發生的,沒人知道嗎?小男孩呢?』我問。

『小男孩已經被社會局帶回去照顧,而且小男孩整個表情麻木,現在心理受創傷大,根本也沒有辦法提供我們資源。

現在最有力而且最主要的證據你剛剛也看到了,就是那一段錄影帶沒照出來的地方,如果有那段至少也能掌握兇手的面貌!』他說完,用力捶了桌子一下!

『可憐的小男孩。』瞭解了整個事情的由來,我還是覺得奇怪,有次便隨著我同學,再度進去案發現場搜證。

我進到了小男孩的房間,跟一般小朋友一樣,上面總是放著一堆玩具跟他最喜歡的漫畫書。『奇怪,這是?』我看到小男孩的桌上,放著他自己畫的圖畫,我好奇拿起來看。

第一張圖畫,一個黑色的人,在笑著,旁邊兩個人,一個是男生吧,眼睛紅紅的,另一個是女生,最頭頂凹了一個大洞。

第二張圖畫,一個黑色的人抓著一個小人的手,小人在哭。第三張圖畫,一個頭跟身體分別畫在左右兩邊的小女孩。

第四張圖畫,之前畫的男生女生小人小女生手牽手,然後一個黑色的人出現在最角落。

我看完這些畫,心中一直在想,是不是跟這次的案件有關,但也找不出關聯點,只知道他所畫的圖很像是所發生過的案件而已。

這兩件事情,在媒體輿論的壓力,加上過分的炫染,以及政府所給予的壓力、人民的期望之下,在兩個月之內宣告偵破,兇手是一名越南籍的勞工,因為之前被僱主欺負,所以對台灣人非常地討厭,尤其是有幸福家庭的家庭,所以才會盯上那個家庭,將他們殺死。

但在我認知之下,此案疑點重重。這樣快速結案,只會讓我更懷疑是不是總部上層害怕麻煩與壓力,讓一個無辜的外移勞工來吃案,好了結整個案件。

『我也不願意。』這是我同學的回答,因為我問了他是否有吃案這件事。

不過想到這裡,這又是一件疑點重重的懸案。之前媒體過份的報導,經過了快十幾年,現今記得的又有幾個人呢?

看著花的美麗,與朋友聊著天,一個穿著黑衣的年輕男子走過來,對我笑了一下,我不認識他,但也對他笑了一下。

『謝謝你,叔叔。』我隱隱約約聽到他這樣說,他就走了。
人生最圓滿境界  乃所作所為 皆本於至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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