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宜俊自稱竹聯幫八德堂堂主,卻用金錢或電腦遊戲誘騙國中生或中輟生性侵,共計14名受害人,高等法院宣判,將李某判處14年,須強制治療。
判決指出,有戀童症傾向的李宜俊(30歲),平日以水電臨時工為業,卻在桃園住家提供電腦,以可玩
網路遊戲,或給零用錢,提供食宿,自92年4月起,誘騙一些未成年的國中生或中輟生,再趁機強迫前來的青少年性侵或猥褻,若被害人不從則出言恐嚇。
直到94年間,桃園地檢署進行清查轄區學童參加不良幫派情形,進而發現李某惡行,並於隔年2月間,在
嘉義網咖,拘提到李某;全案尚可上訴最高法院。